息烽县采取措施狠抓“全国科普示范县”工作

 

    一、建立组织,强化领导。成立创建科普示范县领导小组,下设办公室,具体负责科普示范县创建工作的任务部署、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。

二、筹措资金,增加投入。为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,从2005年起,县财政将安排不少于8万元的科普专项经费,并随财政收入增长逐年增加。乡(镇)科普经费每年按5000--10000元列入乡镇财政预算。

三、明确职责,齐抓共管。认真拟定创建工作方案,细化创建考核标准,明确备乡镇和县直部门工作职责,充分调动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形成合力抓创建。

四、完善网络,充实队伍。逐步建立健全乡(镇)、村(居)科协组织,明确专(兼)职人员负责科普创建工作,不断充实科普人才队伍,井把 “青少年科扶活动中心”的建设纳入县的总体规划。(县科协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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